山东/临沂-2025-09-02 00:00:00
费县**************号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信息发布人:】
费县**************号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费审批用地让告字〔****〕*号
经费县人民政府批准,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地块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其他使用条件 |
|
*********号宗地(不动产单元号:***************************) |
位于探沂镇石行村,东至*********号宗地,南至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用地,西至*********号宗地,北至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用地 |
**** |
二类工业用地 |
**年 |
容积率不小于*.*,当建筑物层高超过*米时,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建筑系数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米(详见规划条件) |
***.** |
***.** |
* |
该宗地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年综合能耗消耗量*****吨标准煤。 |
|
*********号宗地(不动产单元号:***************************) |
位于探沂镇石行村,东至创业路,南至向阳路西至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用地、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用地,北至朝阳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年 |
容积率不小于*.*,当建筑物层高超过*米时,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建筑系数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米(详见规划条件) |
****.** |
****.** |
* |
该宗地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年综合能耗消耗量***.**吨标准煤。 |
|
*********号宗地(不动产单元号****************************) |
位于探沂镇石行村,东至*********号宗地,南至向阳路,西至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用地,北至*********号宗地。 |
**** |
二类工业用地 |
**年 |
容积率不小于*.*,当建筑物层高超过*米时,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建筑系数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米(详见规划条件) |
***.** |
***.** |
该宗地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年综合能耗消耗量*****吨标准煤。 |
注:该地块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及报价时间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申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挂牌时间为:********号:****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号:****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号:****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线签订《成交确认书》:
*.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信息库即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该*宗地均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竞得人需做好工程建设前的详细工程地质勘察,根据勘察结果进行相应规范设计和施工。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査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竞得人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査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成交价或者未成交标的起始价的**%),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可适时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三)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证书办理电话:************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费县建设路东段***号
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费县建设东路与东外环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联 系 人:续元振 邱纪娟
费
费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