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县高质量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项目自动化系统采购(原标项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09-16
浙江/温州 中标结果
关于泰顺县高质量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项目自动化系统采购(原标项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2025-09-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泰顺县高质量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项目自动化系统采购(原标项二)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投标报价:*******(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温州市市府路***号

*.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

泰顺县高质量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项目自动化系统采购(原标项二)

泰顺县高质量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项目自动化系统采购(原标项二)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批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昌付,包能斌(第*标项采购人代表),廖远三,滕达,龚建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个工作日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浙江宇丰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电网弄*号***(县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隔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女士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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