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根据本项目提供的接入点名单(见附件*),应提供详细的光纤路由规划设计方案;
(*)光纤线路需要***%通过性能测试并提供完整的测试报告;
(*)光纤线路必须是全程裸光纤,端到端间带宽测试必须能达到**以上。
(*)项目实施必须保障现有网络不中断的情况下,完成新网络的调测工作并保障业务的平滑过渡。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应负责光路的开通和测试工作,在接入点安装设备或***跳线单元等设备,光路和设备的运行维护由乙方负责 ;
(*)乙方应提交详细工程进度表,并设专门项目负责人:王丛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光路的安装和调试前必须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乙方在实施光路安装时须对湘江新区各接入点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如有损坏,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已经具有能够通达项目所述光纤接入点的管道或者路由资源,以便保证本项目能够在规定工期内完成。
如需实施道路开挖的,必须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遵守相关的施工及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如因施工造成的各种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承载和产生的数据资源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在本项目之外使用上述数据资源,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光纤租赁要求:租赁期三年,用于湘江新区电子政务网络;
(*)乙方承诺在三年服务期内,光纤布线接入要符合国家有关光纤布线规范,项目所需所有线路配套设备设施、尾纤、跳线、光模块由乙方提供(含新增、升级),并且不再另外收费;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的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积极配合。参与项目验收的成员包括项目监理、甲方的相关人员及外邀技术专家 ,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乙方必须全面配合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项目的终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全面完成试运行期间(*个月)甲方提出的缺陷整改与功能完善要求,全面达到招投标约定和满足甲方需求,整体线路设备系统运行稳定正常,向甲方移交本项目验收的全部资料文档,项目监理初审同意后启动终验程序。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线路的开通并交付使用。
*.*.*甲方应当于收到验收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整改意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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