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5-09-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生物显微镜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宏成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新宁街**号*层*号
被投诉人: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芙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生物显微镜(*****************),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重庆奥特光学******光源为**/***卤素灯或*****,聚光镜为*.**.*/*.**播出式聚光镜,其规格及功率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中的主要技术参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置低功率 *** 照明,功率≤*.**,寿命≥*万小时)。
投诉事项*:重庆奥特光学******技术参数中调焦装置描述为“粗微同轴调焦,粗调行程****,微调每圈*.***,格值***”,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提到的“调焦机构要求载物台垂直运动调节高度≥****,采用粗微同轴旋钮,粗调行程一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达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