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9-16 00:00:00
二、项目名称: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南京农业大学 | ******************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号 | **.** | *****元/人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江苏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服务范围:为认真落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农人发〔****〕*号)、《关于实施****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号)文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实施《江苏省“新农人”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年)》,重点围绕优质粮油、绿色果蔬、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四个主导产业,聚焦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特色产业、帮扶产业,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农产品电商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头雁”***名,辐射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新农人”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新、石冰、徐昊翔、黄海艳、丁莉、杨明、祝亚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号)规定,以成交金额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金额:壹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补充变更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等构成本次采购和不可分割的部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号
联系人:祝亚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半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号金山大厦*楼**层*
联系人:沈晏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晏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