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1.75万股股份
2025-09-16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1.75万股股份
四川/成都-2025-09-16 00:00:00
四川/成都-2025-09-16 00:00:00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川投君融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特别事项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评估利用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年*月**日出具的川华信审(****)第****号审计报告。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审计报告,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所利用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审慎利用了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所利用的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基础,如果该财务数据发生变化,本次评估结论可能失效。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我们只对利用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用不当承担相关引用责任。 *.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被评估单位现已合法取得军工四证资质证书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然而,鉴于相关保密条例的要求,军工四证资质证书、涉及保密的主营业务合同、凭证、存货明细以及重要固定资产的合同和凭证等资料,无法提供给中介机构。本机构人员仅在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未取得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和复印件。被评估单位对无法提供的部分评估资料出具了情况说明,承诺其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年**月*日,成都泰格尔和陕西新兴热喷涂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安泰格尔先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成都泰格尔将其所持西安泰格尔***%的股权转让给陕西新兴热喷涂技术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万元,该转让于****年*月完成。本次评估以转让金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加回。 *.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截止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被评估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存在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面积由成都泰格尔申报,成都泰格尔对以上房屋建筑物的权属瑕疵事项出具了权属说明,承诺申报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面积真实准确,且房屋建筑物由其实际拥有和控制,为其所有,权属无异议。本次评估未考虑以上房屋建筑物权属瑕疵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外无形资产包括**项专利和*项商标。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二、重大债权债务 本次转让不涉及金融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仍然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按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责任。 三、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其他披露事项 (一)尽职调查 由于标的企业为军工企业,具有严格的保密要求。意向受让方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并签署《保密协议》等相关文书。意向受让方参与尽职调查的期限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日止。转让方配合并协调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的相关事宜。 (二)风险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需出具证明文件 因标的企业为军工企业,本次转让意向受让方需满足涉军企业相关规定及要求,需出具符合受让方资格证明文件。 (四)交割事项 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需向有关部门备案,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五)税费承担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六)其它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八)披露提示: “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对军工企业受让方的相关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需要满足涉军企业相关规定及要求)。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