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2025-09-16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穆棱市看守所****用电工程(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良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被投诉人:穆棱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穆棱市看守所****用电工程(二次)[******]****[**]**********”的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人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我公司怀疑此次招标采购是为中标单位量身定制的。我公司参加的所有此类政府采购施工项目,均对投标人资质有明确的要求,须具备住建局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及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应当有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而本次招标供应商的资格仅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标单位黑龙江东硕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恰恰没有相关施工资质及注册人员,所以我公司认为此次招标活动是专门为中标单位量身定制的。
投诉事项*:本次项目内包含土建施工(箱变基础、电杆基础、电缆沟土方等),中标单位具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仅能进行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调试,其并不具备土建施工的资质和能力,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经查询,中标单位缴纳社保人数仅为*人,根据国家****年*月**日公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电力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人;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人;技术负责人*人;安全负责人*人;以上人员须与申请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由申请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就投诉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联合法律顾问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 *、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年**月**日起施行),第七条“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第四十一条“本办法中所称“以上”、“以下”、“不低于”、“不少于”均包含本数。”。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规定,“‘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千伏及以下。”。经查看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黑龙江东硕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已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满足此项目要求。 据此,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不是已质疑事项。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据此,驳回投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综合以上情况,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据此,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穆棱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