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5-09-16 00:00:00
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吨**肼基***甲基苯并噻唑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特委托安徽康安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吨**肼基***甲基苯并噻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吨**肼基***甲基苯并噻唑项目;
建设单位: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经三路西侧、纬四路南侧;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肼基***甲基苯并噻唑生产线,年生产****吨**肼基***甲基苯并噻唑产品及副产品硫酸铵***吨/年、**%盐酸****吨/年、亚硫酸钠****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经三路西侧、纬四路南侧
联系人:蒋总
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康安宏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座***室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来电、信函、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