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09-15 00:00:00
庐陵新区闲置零星地块停车场、小游园等便民场所改造
提升项目(滨江春天西侧空地)中标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序前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隆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刘祥新注册证书编号:赣****************
项目技术负责人:曾小云(给排水工程)
八大员:施工员:欧阳亮亮质量员:严克峥
专职安全员:朱耀材料员:周路萍
机械员:邹建雪标准员:王玲燕
劳务员:何和根资料员:严丽英
中标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中标单位为江西隆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吉安市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
异议受理电话: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吉安市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