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09-16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十五五”市场监管规划编制 |
预算金额(元)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浙江省“十五五”市场监管规划编制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策部署,精准把握市场监管“四个角色”职责定位,秉持“整体市监”理念,科学编制《浙江省“十五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十五五”期间浙江市场监管工作总体部署,确保规划兼具指导性与操作性,充分彰显时代特色,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打造市场监管现代化省域样板提供支撑。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着重体现市场监管现代化关键性、决定性因素,集中力量破解突出问题、补齐薄弱环节。规划内容应聚焦市场监管范围内的重点事项,符合市场监管局职能定位。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规划编制应开展详实的基础调研与研究论证,凝练提出指引发展、符合客观实际、满足大众需求的内容。要强化应用性、可操作性,目标指标设置必须内涵清晰、易于评估、操作性强;任务举措应体现本领域发展导向,做到可监测、可落实;重大项目部署应有一定前期基础,原则上应符合《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认定标准(试行)》相关要求;供应商需组建专业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市场监管领域研究经验、规划编制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资料,与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区市、县(市、区)密切配合,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按任务分工完成规划起草工作,保证规划分析准确,内容全面,举措可操作可落地;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未公开信息、敏感数据等予以保密,防止信息泄露,避免因信息安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安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年*月底前,完成规划前期调研、文稿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报批印发实施。 |
联系人 | 戴榕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