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房屋和附属配套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投诉处理公告JDZBZX-2024-092/GC/GK
2025-09-15
辽宁 质疑投诉
某部房屋和附属配套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投诉处理公告JDZBZX-2024-092/GC/GK
辽宁-2025-09-15 00:00:00
某部房屋和附属配套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投诉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 诉 人: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李石街阳光丽景二期*****号***

被投诉人:某部招标办公室

****年*月*日,我部立项调查投诉人对某部招标办公室组织的“某部房屋和附属配套新建工程(项目编号:***************/**/**)的投诉,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投诉问题

投诉人投诉事项主要是:①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已发出,经查投诉人无任何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之规定,等同了其已依法中标,已取得中标通知书,做出项目废标决定违

法有关规定。②其他投标单位存在问题,不应影响投诉人已中标事实,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发出即已证明招标人、建设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约定采用了“顺延”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在投诉人无任何问题的情况下,不能强制剥夺其中标的合法权益;③“顺延”即代表建设单位已按招标文件条款“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就上述有关问题,投诉人对某部招标办公室质疑答复意见不认可。

二、调查事实及认定

有关投诉事项经调查并组织专家咨询:一是采购结果更正公告期间,收到质疑并查实有投标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非无异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载明投诉人为预中标供应商,并非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规定,招标人未发出中标通知书。二是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条“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和第二章本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或经**设施建设部门批准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第*款“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之规定,*.*条和第九条第*款同属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章节,按照**.*条解释权,应以编排顺序在后的第九条第*款为准。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发出后,有关部门查实第一预中标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经研究决定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符合招标文件约定。三是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顺延”并非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或经**设施建设部门批准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中的“其他采购方式”。

三、处理决定

综合以上对投诉事实的认定,根据军队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某部招标办公室组织的“某部房屋和附属配套新建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问题不成立。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某部申请复议,电话***********。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