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
****年**月**日
—
****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名: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第*名:
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第*名:
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元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号中国联通办公大楼。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中标供应商品牌型号详见附件。
未通过同品牌评审供应商:
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
山东云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未接听时,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要咨询的问题发送至手机短信,以短信的形式回复)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助理
联系电话:************、***********(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漏接)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结果质疑+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名称)”;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号门丰巢快递柜。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