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9-15 00:00:00
金寨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金寨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 序号 | 包件(标段)编号 | 包件(标段)名称 | 估算价(元) |
| * | ********************* | 金寨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 ******.**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金寨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金寨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安徽清晓方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鲲鹏国际广场*栋***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寨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培育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鼓励聘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土专家”以及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授课。农业农村部门应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 “开班第一课”,跟踪服务应配备专门师资。*、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年,次数不少于*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年。
主要标的数量:*项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服务;金寨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