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乡镇成交公示】AHMY-2025027县坑木林总场幼林秋季抚育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5-09-15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霍山县】【乡镇成交公示】AHMY-2025027县坑木林总场幼林秋季抚育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六安-2025-09-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坑木林总场幼林秋季抚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山金坤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俊卿社区

成交金额:大写:壹拾肆万零壹佰叁拾元整(¥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坑木林总场幼林秋季抚育项目

主要内容为:当年幼林抚育一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林业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林业局

址:霍山县林业大厦

联系方式刘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话:************

霍山县林业局

安徽铭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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