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09-15 00:00:00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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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湖消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竞价需求 | 投保车辆具体保险种类为:行政业务车辆根据车辆购置价格足额投保车损险、***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万元驾驶员责任险、乘员险、交强险;消防车辆投保***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万元驾驶员责任险、交强险。按照消防车辆和公务行政车约**辆车(公务行政车*辆、消防车辆**辆)计算(后续可变更、可增减(其中出险理赔车辆无法变更);未上牌车辆所投险种根据车辆种类投保相应险种),预算金额约**万元,投保期限为**个月,每辆车辆的服务期以保单为准。 | 投保车辆具体保险种类为:行政业务车辆及消防车辆根据车辆购置价格足额投保车损险、***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万元驾驶员责任险、乘员险、交强险;消防车辆投保***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万元驾驶员及车上人员责任险、交强险。按照消防车辆和公务行政车约**辆车(公务行政车*辆、消防车辆**辆)计算(后续可变更、可增减(其中出险理赔车辆无法变更);未上牌车辆所投险种根据车辆种类投保相应险种),预算金额约**万元,投保期限为**个月,每辆车辆的服务期以保单为准。 |
* | 竞价需求 | 车上人员责任险(*万):驾驶员和乘客责任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车上人员责任险(*万/人):驾驶员和乘客责任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 | 竞价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以原磋商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张豪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佳秋、莫旭霞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