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09-15 00:00:00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荆土拍告字[****]***号
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 | 出让方式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叫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绿地率 | ||||||||
*****(****)***号 | 深圳大道以西、西干渠以北 | ****.** | 零售商业用地(限加油加气站***) | 不大于*.* | 不大于**% | **米 | 不小于**% | **年 | 拍卖 | *** | ***.** |
*****(****)***号 | 荆江大道东,新桥大道北 | **** | 零售商业用地(限加油加气站***) | 不大于*.* | 不大于**% | **米 | 不小于**% | **年 | 拍卖 | ** | ***.** |
*****(****)***号 | 曙光路北,深圳大道东 | **** | 零售商业用地(限加油加气站***) | 不大于*.* | 不大于**% | **米 | 不小于**% | **年 | 拍卖 | *** | ****.** |
备注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欠缴荆州市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法人和自然人及其设立的新公司,以及与欠缴出让价款单位有关联的各级投资主体,在招拍挂中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及关联组织不得参与本地块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北顺成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到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号*号楼*楼行政审批股领取拍卖文件,也可登录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或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下载及领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现场领取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按照拍卖文件要求,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开发区分局或湖北顺成拍卖公司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六、各宗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按照拍卖文件的规定,缴纳相应地块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之外同时向拍卖公司缴纳拍卖准备金每宗地块人民币**万元整。
缴纳竞买保证金(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保证金)和拍卖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前。经审查,申请
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和拍卖准备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在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号“市民之家”*区*楼开标室举办。
八、拍卖出让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号*号楼*楼行政审批股;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二)联系单位:湖北顺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城路*号宝业光谷丽都二期一单元*栋***室;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