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2025-09-15 00:00:00
桦南县****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补遗
致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
*、原招标文件中:
|
标段 |
桩号 |
里程 (**)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
** |
****+********+*** |
全长**.***公里 |
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房建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不含涉铁工程****+***~****+***、****+***~****+***) |
***,***,***元 |
现以此次为准:
|
标段 |
桩号 |
里程 (**)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
** |
****+********+*** |
全长**.***公里 |
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房建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不含涉铁工程****+***~****+***、****+***~****+***) |
***,***,***元 |
*、本项目编制的固化清单包括公路、建筑两部分。工程量清单说明”、“编制依据”“投标报价要求”及后附表格(*.***.*),内容及格式仅供各投标人参考,在不影响固化清单的完整性前提下,招标人对第二信封后附表格(*.***.*)不作为第二信封强制表格,附表(*.***.*)的有无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澄清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号市政府*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桦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桦南县金辉大街前进路**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号
联 系 人:陈永久、黄兵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