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09-15 00:00:00
冶春餐饮餐具清消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冶春餐饮餐具清消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年(以实际发生结算金额为准)(含税)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年(含税),单价*.**元/套。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餐具每套包含碗、餐盘、勺子和筷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①可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至代理机构登记并查看样品。②可将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联系电话:***********,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招标文件将以邮箱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子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官网” 或“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丰乐上街*号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号西湖西苑**栋*楼
联系人:王海蛟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