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09-15 00:00:00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厂出水水质在线检测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选定家数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 |
* |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厂出水水质在线检测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年 | *家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 **万元/年 |
项目简介:完成***、**、流量仪、数据采集仪、自动采样仪(一套标配),氨氮监测设备、总磷总氮监测等设备的运行及维护。运营服务期*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可协议可续签一年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污水(水资源)在线监测相关内容,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点**分在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一,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无。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三)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特别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邮 箱:********@***.***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新世纪花园**栋*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