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15 00:00:00
依据有关规定,温州得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大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 *** 地块菜市场招商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 *** 地块菜市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现根据资产运营需要进行招标。
三、招标范围
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 *** 地块菜市场运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运营期限
本次招商按综合得分法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运营期限为*+*+*年,分三个运营周期,第一个*年为培育期,第二个*年为稳定期,第三个*年为发展期,每个运营周期内经营权费不变。每个运营周期(*年)期满后将重新对经营权费进行评估,运营单位可以按照该市场评估价优先行使续约权,可继续使用时间为*年,如不行使继续使用权,则收回使用权。物业移交时间和运营期限在合同签订时约定。物业移交后水电气网费、物业费等由中标单位承担,设置*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起算日以轻工产业园区一期***地块菜市场业主单位与中标单位签署运营协议后,以物业移交时间起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自****年*月*日以来运营并管理的一个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规模须≥****平方米及以上)获得省*星级及以上文明规范市场荣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则为本人签字);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自然人则为自身身份证复印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仁信大厦*楼(温州得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也可选择不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即可(***********.***),同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日下午**:**分
九、投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仁信大厦*楼开标室(温州得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年**月* 日下午**:**分
十一、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仁信大厦*楼开标室(温州得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密封递交。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得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大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