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作出终止“智慧零售交易平台可视化技术集成与应用”和“基于供应链整合的智慧电商平台开发与应用”项目并收回项目经费决定书的公告,新闻资讯 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作出终止“智慧零售交易平台可视化技术集成与应用”和“基于供应链整合的智慧电商平台开发与应用”项目并收回项目经费决定书的公告
2025-09-15
贵州/遵义 质疑投诉
政务公开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作出终止“智慧零售交易平台可视化技术集成与应用”和“基于供应链整合的智慧电商平台开发与应用”项目并收回项目经费决定书的公告,新闻资讯 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作出终止“智慧零售交易平台可视化技术集成与应用”和“基于供应链整合的智慧电商平台开发与应用”项目并收回项目经费决定书的公告
贵州/遵义-2025-09-15 00:00:00


贵州遵义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因你单位实施的“智慧零售交易平台可视化技术集成与应用”和“基供应链整合的智慧电商平台开发与应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从未向我局提交任何资料,也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条和第***条、《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我局作出[****]*号决定书决定:

*.终止智慧零售交易平台可视化技术集成与应用和“基于供应链整合的智慧电商平台开发与应用”项目;

*.责令贵州遵义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退回项目专项经费共计**万元。

请你单位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将项目专项经费**万元退回至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单位其他资金账户(账户名: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开户行:交通银行新蒲支行,账号:***************************,如对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遵义市人民政府或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遵义市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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