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商丘师范学院2025-2028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5-09-15
河南/商丘 变更澄清
[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商丘师范学院2025-2028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商丘-2025-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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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2025-09-15 00:00:00
[河南省·省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商丘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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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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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中标人变更为索克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元人民币。 |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评审总得分:**.**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商丘师范学院 | ||||||||||||
| 地址:商丘师范学院梁园校区(商丘市平原中路**号)、睢阳校区(商丘市文化中路***号) | ||||||||||||
| 联系人:庞永清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号 | ||||||||||||
| 联系人:李老师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庞永清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