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合同及履约
2025-09-15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竞争性磋商】合同及履约
安徽/合肥-2025-09-15 00:00:00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包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包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合同甲方编号: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第*包(滨湖新区):烟墩街道、义城街道、万年埠街道、方兴社区、骆岗公园,共计 ** 个“一住两公”地块(农、林业等用地 ** 块)。项目服务内容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导则要求,对“一住两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调查实施方案,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污染识别,组织现场钻探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分析,进行数据分析与评价,编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备案函等,确认地块是否满足现有用地性质要求,是否属于污染地块,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调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加强项目管理,对地块历史调查、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情形,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权利。 *.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技术队伍,避免产生进度滞后、质量失控、样品失效等问题。负责布点采样的人员队伍应具备地块调查经验及相应技术能力;负责分析测试的实验室应具备符合测试项目要求的人员、资质、设备及能力。 *.成交供应商应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遵守企业安全生产及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规范,保障采样及调查过程的安全。 *.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擅自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关于采购人以及所调查项目的一切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对外公开。 *.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家评审后,需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成果纸质版文件*套,电子版文件*套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含滨湖新区) *.服务方式: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市场主体提交
    **********
  • 中标人签章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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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小时**分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包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包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合同甲方编号: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

地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座******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包河区****年以来“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第*包(包河区):包河经开区、淝河镇、大圩镇、常青街道、同安街道、望湖街道,共计**个“一住两公”地块(农、林业等用地**块、工业等用地*块)。项目服务内容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导则要求,对“一住两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调查实施方案,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污染识别,组织现场钻探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分析,进行数据分析与评价,编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备案函等,确认地块是否满足现有用地性质要求,是否属于污染地块,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调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加强项目管理,对地块历史调查、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情形,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权利。 *.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技术队伍,避免产生进度滞后、质量失控、样品失效等问题。负责布点采样的人员队伍应具备地块调查经验及相应技术能力;负责分析测试的实验室应具备符合测试项目要求的人员、资质、设备及能力。 *.成交供应商应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遵守企业安全生产及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规范,保障采样及调查过程的安全。 *.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擅自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关于采购人以及所调查项目的一切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对外公开。 *.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家评审后,需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成果纸质版文件*套,电子版文件*套。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服务方式: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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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主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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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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