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2017-12-25 00:00:00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里县歪寨水库、猴子沟水库工程投资合作招标进行招标,并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龙里县歪寨水库、猴子沟水库工程投资合作招标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人: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楼会议室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江河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拟垫资金额:********.**元 垫资年限:** 个月
垫资资金利率:*.*% 总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三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拟垫资金额:********.**元 垫资年限:** 个月
垫资资金利率:*.*% 总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双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拟垫资金额:********.**元 垫资年限:** 个月
垫资资金利率:*.*% 总分:**.**分
公 示 期:********** 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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