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站前综合体附属配套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9-15
黑龙江/牡丹江 招标采购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站前综合体附属配套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牡丹江-2025-09-15 16:55:27
黑龙江/牡丹江-2025-09-15 16:55:27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站前综合体附属配套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站前综合体附属配套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站前综合体附属配套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提升改造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地面硬化****平方米,新建木栈道围网等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建设地点: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南、站前路西****地块;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同时须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月(****年**月***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六类人员除外)。
(*)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号)文件执行,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近*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锁。
*.系统使用费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开标/评审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芬河海融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号
联 系 人: 沈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和路 ** 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站前综合体附属配套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提升改造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地面硬化****平方米,新建木栈道围网等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建设地点: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南、站前路西****地块;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同时须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月(****年**月***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六类人员除外)。
(*)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号)文件执行,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近*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锁。
*.系统使用费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开标/评审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长江国际大厦*层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芬河海融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号
联 系 人: 沈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和路 ** 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