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 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岩盐气溶胶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5
山东/枣庄 质疑投诉
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 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岩盐气溶胶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枣庄-2025-09-15 00:00:00
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 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岩盐气溶胶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枣庄市本级信息发布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 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岩盐气溶胶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崊钇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号同位素研究所*幢*层***室

*.被投诉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山东博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新城太行山路****号,枣庄市市中区青檀路锦绣花城公寓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 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岩盐气溶胶治疗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理如下:认定中标结果无效,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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