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5-09-15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服务工程超市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馆一层电气线路,面积****平方米,依据采购人需求进行预算、施工图设计,对造价咨询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电气线路施工设计图改造范围内的照明系统换线、局部弱电系统换线,加装线槽、防雷、接地及总等电位连接系统利旧。 合同与验收一.合同要求 *、一般要求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比价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价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合同内容 《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采购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文件组织履约验收工作。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比价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