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聚康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债权
2025-09-15
辽宁/本溪 中标结果
本溪聚康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债权
辽宁/本溪-2025-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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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聚康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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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聚康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债权
竞买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辽宁分公司)对拥有的下列
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情况
序号
债务人(主债务人)
保证人
抵押物情况
本金(元)
利息(元)
孳生息(元)
债权总额(元)
*
本溪聚康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于文忠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榆路*****号。土地*****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意向购买人需自行考察该债权资产现状及其中的瑕疵,我公司不承担已发生或即将产生的风险给购买人
带来的各种损失。风险提示:上表中所列债权本金、利息及孳生息为截至基准日****年*月**日的金额
。如本金、利息及孳息金额与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为准
。本次处置为债权转让,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资产。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
以现状为准。
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二、交易条件
我司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转让,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
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
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处置方式:公开处置。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信金融资产辽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上述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受理联系人:于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转*****、*****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
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竞买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辽宁分公司)对拥有的下列
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情况
序号
债务人(主债务人)
保证人
抵押物情况
本金(元)
利息(元)
孳生息(元)
债权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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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聚康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于文忠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榆路*****号。土地*****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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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购买人需自行考察该债权资产现状及其中的瑕疵,我公司不承担已发生或即将产生的风险给购买人
带来的各种损失。风险提示:上表中所列债权本金、利息及孳生息为截至基准日****年*月**日的金额
。如本金、利息及孳息金额与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为准
。本次处置为债权转让,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资产。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
以现状为准。
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二、交易条件
我司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转让,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
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
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处置方式:公开处置。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信金融资产辽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上述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受理联系人:于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转*****、*****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
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