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9-15 00:00:00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车辆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人 | :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二五年
目 录
谈判邀请函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附件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部分 谈判原则及方法
注:采购文件中加“▲”并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谈判邀请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准时前来参加报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
*. 采购内容: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采购年度总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元),本年度预算金额:贰拾肆万元整(¥******.**元)。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止;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号广川大厦*楼;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元。
*.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工行温州营业部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分整;
递交地点:鹿城区市府路合众大厦****会议室。
*. 谈判时间:****年**月**日**:**分整;
谈判地点:鹿城区市府路合众大厦****会议室。
*. 采 购 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商汇路***号广川大厦*楼
联 系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 本次采购是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的国有企业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 谈判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四)。
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谈判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函件,视为谈判供应商同意参加投标。谈判响应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投标,建议将其列入温州市国企采购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 采购文件
*.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 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三日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 采购文件的修改
*.*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一天前,作出延长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 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 谈判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
*) 谈判函
*) 报价一览表
*)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 ▲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 谈判供应商简介
*) 项目实施方案
*) 售后服务方案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谈判响应文件。
*) 谈判响应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 谈判报价
*.* ▲谈判报价是合同期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供应商各项成本支出、合理的利润、应交纳的税金及采购代理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
*.* 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报价一览表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 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供应商须按《谈判邀请函》的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 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后无息退还。
*.*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 成交供应商未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审小组确认属实的;
*) 经本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谈判供应商有违反《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谈判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
*.* 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前,采购单位可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得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 ▲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一式四份的谈判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供应商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 每份采购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谈判日期等”。
*.* 采购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处均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
*.* 谈判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 谈判响应文件若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在关键条款内容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不被接收。
*.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 谈判供应商必须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内装正、副本共四份。封口处贴上封条,骑缝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 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采购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如密封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在资格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 采购单位如因故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单位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将受到新的时间约束。
*.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并送达到采购单位。
*.* 谈判供应商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或“谈判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 若谈判供应商以传真或电讯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撤回谈判响应文件,随后必须有谈判供应商代表签署的补充正式文件送达到采购单位。
*.* 从谈判响应截止日期起至谈判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
*)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
*)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谈判响应文件;
*) 以电讯形式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和评审
*. 谈判小组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成员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谈判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人员透露。如果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试图向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谈判会场秩序,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谈判
*.* 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评标室进行谈判。谈判前,首先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谈判小组确认无误后当场拆封开启。
*.* 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会对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只需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文件中加“下划线”且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谈判小组来确定。
*.*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谈判供应商进行封闭式谈判,谈判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和商务条款、报价等方面内容,然后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 ▲在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及谈判过程中,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 不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服务需求、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等实质性条款及要求;
(*)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澄清的;
(*) 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 谈判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谈判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 谈判结束后,如有必要,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谈判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 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见第五部分“谈判原则和方法”)
*.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谈判供应商,谈判小组可以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谈判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
*. 评标细则详见第五部分“谈判原则和方法”。
六、授予合同
*. 最终审查
*.* 采购单位依法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工作,由采购人代表具体履行该项职责。采购单位没有派遣采购人代表参加项目评审,应在收到采购结果后的*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和采购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但事先已授权评审小组进行审查确认的除外。
*.*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成交合同授予该成交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 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 成交通知书
*.* 成交公告的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 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
*.*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文件、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成交供应商和谈判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拒签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如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以违约处理,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 质疑与投诉
*.* 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采购单位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谈判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陆佰捌拾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电汇。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注: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 具体条款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以下要求的内容相一致。
采购人: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的成交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文件及其结果,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协商,就承保事宜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协议所列内容。
一、车辆集中保险范围
本次采购所有机动车辆均纳入保险范围,并享受本协议确定的车辆保险优惠价格和各项保险服务。
本次采购也适用于三年内的所有公营车辆,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有意愿,也可以参照此次中标结果执行,合同由中标单位和车辆所属单位另行签订。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采购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其结果,确定你单位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供应商。
(二)保险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采购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根据本地区机动车辆存在的主要风险,核定机动车辆保险的承保项目范围。
*、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一)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确定具体承保和服务的定点单位,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优先办理本次采购的车辆保险。根据各单位车辆到险时间主动提醒投保单位,并按照投保单位的要求,主动上门与投保单位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签订《车辆保险合同》。
(二)向投保单位及时提供准确反映各险种的费率、金额等有关方面的资料。
(三)机动车辆保险期满前半个月,定点保险公司有义务提醒到期保险车辆及时续保。
(四)**小时接待报案受理服务。理赔中心设立接待服务报案受理专线电话,配有专人**小时值班,受理报案、救援,节假日照常进行定损、查勘工作。
(五)无偿救援服务。理赔中心设有现场查勘车,理赔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安排就近网点在最短的时间内与车主联系,提供紧急抢修服务,保户只需支付故障抢修所涉零件更换成本费。
(六)上门提供理赔服务。保户出险后,因工作忙等原因,一时不能到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时,理赔中心人员可上门提供理赔服务,使保户尽快获得赔偿。
(七)在索赔手续齐全后,**万元以内的赔案在**日内结案;**万元以上的赔案在**日内结案;单方事故,损失在*千元以内的,经查勘定损后,手续齐全的在当天结案。
(八)赔偿完结后,保险公司将回执报投保单位备案。
各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协议》和保单承诺的各项服务及优惠条件,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机动车辆保险实施程序
(一)采购人可根据资金情况和车辆状况,在险种范围内确定本单位车辆的投保险种,由定点保险公司指定的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具体投保事宜。
(二)投保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车辆保险合同》。
(三)保险期内若有车辆出险,由投保单位按照《车辆保险合同》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定损赔偿事宜。
五、保险费结算
定点供应商与车辆所属单位直接结算。
保费:所有车辆保险保费均按供应商商务报价中所报折扣率进行按实际结算保费。所保车辆在上一年度保险中未出险的,及投保时投保险种未发生变化的,除保险政策调整外,下一年度保费不得高于上一年度保费。
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费率调整系数(费率折扣);供应商投标报价须符合保监会最新规定。
保险条款符合:《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等条款规定。
六、保费折扣率
序号 | 车型 | 投标三年自主定价系数 | 备注 | |
* | 特种车 | 传统能源车辆 | | |
新能源车辆 | | | ||
* | 货车 | 传统能源车辆 | | |
新能源车辆 | | | ||
* | 客车 | 传统能源车辆 | | |
新能源车辆 | | |
七、本《协议》的履行期限
保险期间为一年,起讫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采用*+*+*,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不对每年投保的车辆数量进行保证。即经考核,中标供应商在前一年与各方合作愉快,提供的服务质量良好,在服务内容、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最多续签两次(除因政策性因素引起改变的,续签合同的主要条款不予调整) ,即使具备续签条件,采购人也有权不续签。保险行业有新政策出台(如保险费率降低、理赔条款放开、交通违法浮动系数采用),按新政策最优服务执行的承诺。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一)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采购方和定点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申请仲裁。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仲裁和诉讼期间,本协议应继续执行。
(四)本协议签定后所发生的具体保险方面的合同纠纷,投保单位与定点供应商直接进行处理。
九、其它
本协议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扩大协议范围,不得将协议向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如需修改或补充协议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双方协定,共同遵守,签字后生效。
十、合同生效
*、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
*、本合同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加盖印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二、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
*、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
*、询标纪要和承诺书;
*、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盖章): 中标供应商(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第三部分 附件
谈 判 函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的谈判邀请,(谈判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贵处组织的此次谈判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谈判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已密封装袋。
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如下几点:
*、我方如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及谈判补充文件(如有)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我方已详细编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谈判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权力;
*、我方同意向贵方真实地提供与本次项目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截止日起 ** 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不提供此函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车型 | 投标三年自主定价系数 | 备注 | |
* | 特种车 | 传统能源车辆 | | |
* | 新能源车辆 | | | |
* | 货车 | 传统能源车辆 | | |
* | 新能源车辆 | | | |
* | 客车 | 传统能源车辆 | | |
* | 新能源车辆 | | |
注:
*、商业险保费=基准分险保费****系数(***系数按保监会审核通过为准)*自主定价系数,本项目自主定价系数作为评分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须符合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本项目采用固定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合同形式。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供应商投标报价须符合保监会最新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 容 | 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 谈判响应文件对应条款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技术规格 | | | | |
| | | | |
| | | | |
| | | | |
商务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单一来源采购。
*.如出现偏离,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谈判响应文件对应条款”栏不得复制粘贴,所投内容必须对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提供此表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林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谈判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
(二)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本声明书格式不得修改,不提交本声明书按无效标处理。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需求单位范围较为分散,原车辆保险到期时间、数量不一,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及风险。如中标,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供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本项目为选择*家中标;
二、投保车辆范围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类机动车数量约**辆,数量以实际为准。包括特种车、货车、客车、机动车等,具体见“附件:车辆保险清单”。
部分车辆因报废及经营生产需要,本年度已由车辆使用单位自行报废或投保,并在清单中已注明,中标人对剩余投保车辆本年度保费不得高于贰拾肆万元(¥******元)。
三、车险险种
供应商所提供的公开报价应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号)、《浙江省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保险行业有新政策出台(如保险费率降低、理赔条款放开、交通违法浮动系数采用),按新政策最优服务执行的承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本次采购机动车辆保险最大的优惠。
根据各单位上一年保单内容进行投保,投保的险种为交强险、车船税和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者险保额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投保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等附加险种,具体见“附件:车辆保险清单”。投保险种具体内容包括:
(一)机动车辆保险所有险种的基准保费费率、费率系数;
(二)对本次采购提供的优惠费率;
(三)机动车辆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四)费率系数取值的详细说明。
执行国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优惠规定。
三、保险期限及付款方式
*、 保险期间为一年,起讫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采用*+*+*,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不对每年投保的车辆数量进行保证。即经考核,中标供应商在前一年与各方合作愉快,提供的服务质量良好,在服务内容、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最多续签两次(除因政策性因素引起改变的,续签合同的主要条款不予调整) ,即使具备续签条件,采购人也有权不续签。
保险行业有新政策出台(如保险费率降低、理赔条款放开、交通违法浮动系数采用),按新政策最优服务执行的承诺。
注:本次采购也适用于三年内的所有公营车辆,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有意愿,也可以参照此次中标结果执行,合同由中标单位和车辆所属单位另行签订。
*、保费:所有车辆保险保费均按供应商商务报价中所报折扣率进行按实际结算保费。所保车辆在上一年度保险中未出险的,及投保时投保险种未发生变化的,除保险政策调整外,下一年度保费不得高于上一年度保费。
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费率调整系数(费率折扣);供应商投标报价须符合保监会最新规定。
保险条款符合:《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等条款规定。
*、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和保险定点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四、服务要求
(一)承保服务
*.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除非正常工作时间外,承诺在*小时内出具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
*.有客户回访安排;
*.设有**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有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
(二)理赔服务
*.针对本项目理赔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设有**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和车辆(附勘查车辆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
*.服务网点齐全,分布广泛。定点保险公司在接到投保单位的出险报案后,温州市范围内理赔人员应于*小时以内到达报案现场。其他地区应以*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超过该时限,视为保险公司已到现场,事故车可自行移位;被保险车辆在温州市外发生保险事故后,定点保险公司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
*.有专人指导投保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在出险车辆进行定损、修理时,承诺对配件价格实行现场报价,并保证配件为正厂配件,且在对个别配件报价金额上若三方(指投保单位、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家)有分歧的,承诺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或由保险公司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厂配件;修理工时费用以市场价格、物价部门、交通部门的价格为依据;
*.订有机动车辆简易赔案赔付的相关处理办法,为不堵塞交通,责任明确的小案件允许移位;
*.承诺设立小额赔付基金,用于小额赔案的快速处理;承诺对责任明确的****元以下的赔案以现场查勘定损人员出具的单证直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三)培训和防灾防损服务
*.培训内容、日程计划安排;
*.承诺与投保单位共同开展防灾防损活动,配合投保单位举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表彰活动,合理支付防灾安全宣传费用。
以上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业务管理
*.每月向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报送《机动车辆保险情况统计表》、每季度报送《机动车辆出险理赔情况统计表》,承诺统计填报的承保情况数据资料准确、完整,无隐瞒;
*.承诺对承保的机动车辆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
*.实现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微机处理;
*.承诺对于承保的机动车辆,在保单正副本上和录入机动车辆保险微机处理系统时,建立单独数据库,加注特别代码,以与其承保的其他车辆相区别,便于对有关数据的调阅。
五、其他要求
*、所有车辆的损失险均按**店原厂配件进行报价理赔;
第五部分 谈判原则及方法
一、总 则
谈判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作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对落标单位,谈判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谈判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谈判组织
谈判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谈判原则
*.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交付时间、付款条件、企业基本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
*.客观、公正地对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在谈判期间,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参加谈判资格。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谈判情况向谈判小组成员之外扩散。
*.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四、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查验有效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确认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和商务两部分。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五、确定成交办法
*. 谈判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或谈判小组不能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则本项目流标,并重新组织采购。
*. 谈判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六、定标办法
本次采购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将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的公示期结束后,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谈判供应商义务
谈判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谈判结束,所有谈判评审资料存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