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沙洋县财政局关于对沙洋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编号:JMJL-ZFCG-SY2025008)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5
湖北/荆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沙洋县财政局关于对沙洋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编号:JMJL-ZFCG-SY2025008)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荆门-2025-09-15 00:00:00

沙洋县财政局关于对沙洋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编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沙洋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沙洋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被投诉人*:沙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沙洋县荷花中路宝丽景

相关当事人:被投诉人*:荆门嘉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南**号洪岭佳苑*号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沙洋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编号:*******************)”的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
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对本次质疑进行了书面回复,投诉人对该质疑回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沙洋县财政局(以下称本机关)提起投诉。
一.投诉事项和内容
投诉事项*:包一技术参数指向性、倾向性、限制性强,框定特定车型范围,对应特定制造商产品,破坏公平竞争,削弱项目竞争性与公正性,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差 别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包一、包二的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判断标准缺失。
投诉事项*:包一、包二将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不合理,限制了非招标项目业绩的认可,变相设置了业绩类型。
投诉事项*:包一、包二将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不合理,它变相地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测,从而无形中增加了投标人的义务和经济成本,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以一种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施了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将“服务车辆”作为评审标准不合理,超出采购需求,增加了投标人的义务和成本。
投诉事项*:包二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荣誉、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及货物质量并无直接关联,将这些与项目无直接相关性的因素作为评分标准,实际上是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的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投诉请求
*.请沙洋县财政局在收到投诉书后,依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二十八条,立即暂停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直至投诉事项妥善处理完毕。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经得起审查,严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请沙洋县财政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八条,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职责。
*.请沙洋县财政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三条,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展开严格审查。
*.针对投诉事项,请沙洋县财政局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不合理内容逐项修改,对招标文件开展非歧视性、竞争性及采购政策审查,具体包括:重新审查技术参数,依法修正倾向性内容,确保至少有三个品牌能有效竞争;重新审视并修订评分标准,保证其依法量化、细化,有明确判断标准,严格限制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中标(成交)通知书限制了非招标项目;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不合理;服务车辆超出采购需求;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荣誉、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同时,希望沙洋县财政局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与监管,切实保障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审查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邮寄的书面投诉材料,通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月**日向投诉人寄送了书面投诉受理书,并依法通知被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月**日,本机关分别向被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送达了书面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立即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同时要求被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限期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年*月**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了投诉答复书面说明;在审查过程中,*月*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送达了提供补充材料的函,被投诉人*于当日向本机关递交了投诉答复补充证据(依据);*月*日,本机关组织相关领域评审专家、县财政局法律顾问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论证。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设置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时,存在不严谨、不科学的地方,本机关责成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部分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进行修改,发布更正公告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具体详见附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沙洋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