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5〕27号)
2025-09-12
广东/东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5〕27号)
广东/东莞-2025-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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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全院信息设备维修及租赁打印机服务项目(二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东莞市汇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东莞市旗峰路***号方中电脑城****
被投诉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八楼*******室
相关供应商:东莞市荣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荣信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体育路莞城段**号***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月**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投诉人于*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人反映:荣信公司在本项目中声明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查询小微企业名录中,荣信公司行业为“其他机械及电子产品批发”,与本项目要求的不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