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5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09-15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合瑞佰安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复兴街*号***(自编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公安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号或鼓楼南街***号(丰德成达中心**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公安厅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国煌家具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四川国煌家具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四川国煌家具有限公司不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四川国煌家具有限公司不具备履行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的能力。

投诉事项*:四川国煌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涉嫌虚假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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