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12 00:00:0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比选
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比选日期:****年**月**日
肥西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将军岭路合肥创新产业园三期**栋****室
成交报价:壹拾伍万元整(******.** 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至****年**月**日(到****年**月**日前须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委托单位:肥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三河路交口东北角约***米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
项目负责人:祖工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联系电话:*************。
二、评审专家名单
刘勉诚、刘伟、薛绘升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