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①本项目按长财采购[****]*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③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应在服务完成后**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具体规定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②服务的不足,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④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⑤甲方对服务成果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⑥大型或者复杂的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⑦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⑧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①服务内容验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设计、制作、发布及维护广告内容,乙方应确保广告内容的创意独特、符合甲方品牌形象,并具备良好的传播效果。
②质量标准验收: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③价格支付验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款项。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完成广告内容的制作、发布及维护工作。
④保密条款验收: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广告内容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广告合同终止后一定年限止。
⑤违约责任验收: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广告内容制作、发布及维护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广告服务的提供,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⑥争议解决验收: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履约验收标准:
①本项目按长财采购[****]*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③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应在服务完成后**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