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5-09-13 00:00:00
| 项目名称 | 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珠海洪湾中心渔港项目渔民小区拆除残值处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珠海市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区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范围为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珠海洪湾中心渔港项目渔民小区,位于珠海市洪湾中心渔港*#门院内西侧,北临湾港路和宁港路,南临广东省渔政总队香洲大队庇护中心的拟拆除建筑*栋二层建筑,规划建筑面积为****.**㎡,包含其拆除后可回收物料、拆除费用、废渣清理。 我中心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珠海洪湾中心渔港项目渔民小区进行残值评估,可回收残渣总价为**.****万元,拆除费用为**.****万元,剩余总额为**.****万元,竞价人综合考虑并对残值收益单独进行报价,由成交单位进行拆除、外运、处理、支付资产评估费*.*万元以及支付成交金额扣除资产评估费后费用按相关要求缴交至市财政。 | ||
| 资格审查方式 | 无需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竞得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现场查勘时间为****年*月**日至**日上午*:**至**:**,下午*:**至*:**。地点为洪湾渔港渔民小区,联系电话:************;联系人: 邹靖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性转账支付标的物价款。 *.竞价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向本项目资产评估单位支付评估费*****元。 *.竞得人须向委托方提供成交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完成后,竞得人需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拆除,残值搬运、场地清理等工作。逾期办理的作竞得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待标的提取完毕后退回。 *、上缴收益后的成交单位享有拆除后残渣处置权。现场残渣需临时堆放的,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堆放场必须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严禁在政府投资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搭建碎石生产线或石料加工场,成交单位须严格按照《关于对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告》(珠市政林业〔****〕*** 号)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装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无需提供 | |||
|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上报名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限时报价期:****年*月**日**时**分开始,限时报价期***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杨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 竞买须知 |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第*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栋*楼窗口)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