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投处【2025】4号
2025-09-12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投处【2025】4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09-12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投处【****】*号
作者:丰林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青镇供水管道清洗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道里区瀚鲲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被投诉人:丰林县供水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新青镇民生路*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德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号**层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市振通管道清洗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号***室

四、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青镇供水管道清洗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道里区瀚鲲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号***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德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号**层 被投诉人*:丰林县供水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新青镇民生路*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市振通管道清洗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号***室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人因对新青镇供水管道清洗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事项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详细评审表设置“服务方案、管理制度、进度控制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人员配备方案、应急响应方案、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存在未与采购需求量化指标相对应及商务、技术混同等情形,设置内容内容不是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服务要求等转化为可量化的评分细则,评审内容不是采购需求里的量化指标,违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未按其规定进行编制。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存在部分未细化的模糊表述字样(如表*下划线所示),虽然有量化对应扣分分值,但未有细化的评审标准。这些模糊表述没有对应的评审标准,过度放大了专家评委自由裁量权,不能够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因系统问题无法上传质疑事项详细内容,详细模糊表述表*详见附件) 投诉事项*:详细评审表评审标准“注: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方案有缺陷(缺陷包括: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有违法违规内容陈述、只有标题或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等)”等内容未与采购需求量化指标相对应,与采购需求内容的质量好坏没有必然联系,不应作为作为评审标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投诉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代理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投诉事项*:代理公司及采购人收到我司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后,未暂停项目采购。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答复未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答复函中未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敷衍了事,程序违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同时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组织专家论证。 关于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论证,各区间对应的分值已在最大程度上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扣分要求及评审标准明确;采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表达清晰,不存在评审标准未细化的情形。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已随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包含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法律规定。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证,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伊春市财政局或丰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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