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中标价: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版)下浮 **%;施工部分:按照:《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 版)、**** 年版《****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概算定额》下浮 * %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量: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满足业主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杨正富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 ****************
联合体单位: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镇宁县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于 **** 年 ** 月** 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发现资料存在问题,为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该事宜进行复议。现将复议后的结果公示
公示期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顺市能源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