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4-10-21
广西/柳州 招标采购
第八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广西/柳州-2014-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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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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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第八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年**月**日起在露天排球场进行。
二、竞赛分组
男子、女子乙组(**、**级);男子、女子丙组(**级)。
三、参加办法
㈠、按《柳州市一职校第八届运动会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㈡、以专业部为单位参赛,每单位每组别可报男、女各*队,每队报领队*人,教练员*人,运动员**人。
四、竞赛办法
㈠、执行广西大众气排球竞赛规则,*局*胜制,每局**分,决胜局采用**分;比赛网高*米。
㈡、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
㈢、决定名次办法:比赛胜一场得*分,负一场得*分,弃权得*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或两支以上队积分相同,则依照以下顺序排定名次。
*、如果两队积分相同,则依照两队之间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在前。
*、如果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计算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名次靠前,(得失分率=总得分/总失分)按规则执行。
五、竞赛要求
㈠、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进行比赛(含校服运动装),不得穿牛仔裤、皮鞋等上场。
㈡、运动员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一致。
㈢、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并购买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专业部把关),如在比赛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伤害事故,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㈣、各专业部参加比赛时,必须有带队老师在场,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按《柳州市一职校第八届运动会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