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2014-10-21
广西/柳州 招标采购
第八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广西/柳州-2014-10-21 00:00:00
第八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第八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日起在露天排球场进行。

二、竞赛分组

男子、女子乙组(****级);男子、女子丙组(**级)。

三、参加办法

㈠、按《柳州市一职校第八届运动会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㈡、以专业部为单位参赛,每单位每组别可报男、女各*队,每队报领队*人,教练员*人,运动员**人。

四、竞赛办法

执行广西大众气排球竞赛规则,**胜制,每局**分,决胜局采用**分;比赛网高*

㈡、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

㈢、决定名次办法:比赛胜一场得*分,负一场得*分,弃权得*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或两支以上队积分相同,则依照以下顺序排定名次。

*、如果两队积分相同,则依照两队之间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在前。

*、如果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计算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名次靠前(得失分率=总得分/总失分)按规则执行。

五、竞赛要求

㈠、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进行比赛(含校服运动装),不得穿牛仔裤、皮鞋等上场。

㈡、运动员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一致。

㈢、参赛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并购买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专业部把关),如在比赛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伤害事故,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㈣、各专业部参加比赛时,必须有带队老师在场,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按《柳州市一职校第八届运动会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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