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9-13 00:00:00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号
标段编号:***********************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西周海塘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叁仟叁佰叁拾陆万陆仟壹佰肆拾玖元整(¥********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零陆拾玖万陆仟捌佰伍拾柒元整(¥********元,即招标预算价下浮 *%)。 *、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标段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下限值为****** 元;土建安装、景观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为***** 元。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条款、**.*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补充约定条款等合同条款内容部分修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公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提供招标人审定招标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供参考),详见附件。 *、提供澄清版施工图纸(西周海塘施工图扫描件********),详见附件。 *、提供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发布本工程澄清版招标文件【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西周海塘改造提升工程(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西周海塘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及其 *** 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澄清版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