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监理
2025-09-12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监理
福建/三明-2025-09-12 00:00:00
福建/三明-2025-09-12 00:00:00
闽江尤溪流域防洪三期大田段工程监理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②具有同时具有工程监理专业高工职称、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近**年内完成过一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小于*.*亿元的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本项总监业绩与总监资格要求业绩不重复)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 分,最高得 *分”更正为:“②在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下同时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近**年内完成过一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小于*.*亿元的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本项总监业绩与总监资格要求业绩不重复)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 分,最高得 *分”。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