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25年12315话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次)
2025-09-12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阜阳市2025年12315话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次)
安徽/阜阳-2025-09-1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方式
五、附件
安徽/阜阳-2025-09-12 00:00:00
阜阳市****年*****话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年*****话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企业实力:*、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信息化类奖项:每提供一个省级及以上奖项得*分;每提供一个市级奖项得*分;每提供一个县级奖项得*分;本项满分**分。(备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
*、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信息化类奖项:每提供一个省级及以上奖项得*分;每提供一个市级奖项得*分;每提供一个县级奖项得 *分;本项满分*分。(备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拟派驻现场管理人员曾参与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得*分,本项满分*分。备注:合同未体现驻场管理人员信息的,需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以服务项目业主单位出具为“优秀”“良好”或“满意”及以上的履约评价(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得*分,本项满分*分。备注:履约评价未体现驻场管理人员信息的,需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号
联系方式:李娟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号(天马朝阳大厦)**楼
联系方式:李呈***********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呈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