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2025年鲍庄村绿化项目
2025-09-12
河南/鹤壁 中标结果
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2025年鲍庄村绿化项目
河南/鹤壁-2025-09-12 00:00:00
河南/鹤壁-2025-09-12 00:00:00
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年鲍庄村绿化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淇财磋商采购********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淇县自然资源局淇县****年鲍庄村绿化项目 | ||||||||||||
|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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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原成交供应商河南渠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元)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顺延本项目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淇县嘉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由成交人承担。收费金额:*****.**元。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 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的,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质疑事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 章并加盖公章;(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 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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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淇县自然资源局 | ||||||||||||
| 地址:鹤壁市淇县西坛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北***米路东 | ||||||||||||
| 联系人:许超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惠晟德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桥盟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第二办公楼*楼 | ||||||||||||
| 联系人:郭洁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郭洁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