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71号),2025-09-11
2025-09-11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71号),2025-09-11
河北/石家庄-2025-09-11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禄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大街***号核四院小区********
被投诉人: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瑞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号新石小区**号楼*单元***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瑞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羽公司)。*月**日,石家庄禄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邦公司)向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提出质疑。*月**日,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禄邦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评审过程中擅自扩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范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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