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12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泗县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2025-09-12 00:00:00

泗县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泗县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泗县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泗县经济开发区桃园路***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玖万元整(******.**元)

评审报价金额:肆拾玖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人民法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参与执行司法辅助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执行案件查询电话接听;(*)参与网络查控及冻结;(*)开展传统调查;(*)终本案件回访核查;(*)提供现场公证;(*)其他服务

服务要求:参与执行司法辅助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执行案件查询电话接听:负责执行案件查询电话************的接听,告知相关案件承办人办公电话、接待时间等信息,必要时作简要解答。(*)参与网络查控及冻结:执行案件分案后,公证机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财付通、微信、支付宝、股权等进行冻结,并在期限内点亮查控分析;发现不动产、机动车辆等财产信息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案件所在团队团队长,由其督促承办人决定是否采取查封措施*)开展传统调查:公证机构就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财产状态及权利情况、被执行人现住址等情况以及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并就调查内容、调查过程及最终结果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终本案件回访核查:对每年终本案件进行为期*年的跟踪回访,对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形成回访核查台账资料。 (*)提供现场公证:参与执行实施,应法院个案要求,在入室评估、查封、处置、清腾、交付被执行人财产时由公证机构见证、监督,并办理财产保全或现场监督公证。(*)其他服务:根据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协助办理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时间:***日历天(采用*+*+*模式;服务期满后,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服务标准:(*)安排专人负责执行案件查询电话接听,确保正常工作时间电话接听率***%。(*)保证网络查控期限内发起率***%,网络查控分析期限内完成率***%。(*)确保财产调查全面高效,在执行案件立案后**日内,形成被执行人财产调查书面报告移交法院。(*)保证终本案件回访率***% ,财产线索核查率***% ,终本线索核查时限***天。(*)确保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交办的其他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海涛(组长),程术林,余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预算金额的*.*%收取,代理服务费=******元**.*%=****元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康泰鞋业三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泗县人民法院

址:泗县经济开发区汴河社区汴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康泰鞋业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展主任、么天华

电  话:************、***********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