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12 00:00:00
东小圩防洪能力提升和人居环境改造工程项目答疑澄清(二)
东小圩防洪能力提升
同类项目:防洪能力提升***;和人居环境改造
同类项目:人居环境改造***;工程项目答疑澄清(二)
各投标人:
东小圩防洪能力提升和人居环境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第③条现调整为“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本次调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 标 人:安徽省白湖阀门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白湖阀门厂东小圩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 系 人:廖星辰、胡杭东
电 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列表
东小圩防洪能力提升和人居环境改造工程项目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东小圩防洪能力提升和人居环境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疑问*: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及详细评审标准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内容。
问:我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并在施工合同中体现。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评审要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 标 人:安徽省白湖阀门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白湖阀门厂东小圩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 系 人:廖星辰、胡杭东
电 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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