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5-09-12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华佗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示范项目(中医药文化传承记忆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同类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及其相关信息
成交供应商: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全过程。(其中:初步设计文本编制: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确定后**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装配式设计成果文件。设计周期不因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其他情况:无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仙翁路和荷叶路交叉口往东***米建安文化广场南侧五位一体楼*座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各潜在供应商:
华佗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示范项目(中医药文化传承记忆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答疑问题回复
问题*:采购文件中**页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我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全资下属设计单位,部分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社保由事业单位缴纳,是否予以认可?
答:响应文件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事业单位和人社厅出具的缴纳的养老及医疗保险证明及事业单位出具的专职在设计院工作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开标时间由“****年*月*日**点**分”顺延至为“****年*月**日**点**分”。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原采购文件。
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