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9-1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年辐射探测设备、*光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一)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三、采购需求(二)品目*双视角*光机(适用于行包查验)”
原内容:
▲*.*.* 违禁品智能识别设备外观尺寸不大于**************** (长*宽*高),整体质量不高于***。为节省空间,须安装在*光安检机内部,不需要占用外界的空间和电源接口。
变更为:
▲*.*.* 为节省空间,违禁品智能识别设备须安装在*光安检机内部,不需要占用外界的空间和电源接口。
(二)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三、采购需求(三)品目*双视角*光机(适用于货物检查)★*.特殊资质要求”
原内容:
*.* 投标人所投设备应符合《*******.******》微剂量*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微剂量*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部分:透射式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变更为:
*.* 投标人所投设备应符合《*******.******》微剂量*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微剂量*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部分:透射式货物安全检查设备。
(三)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三、采购需求(三)品目*双视角*光机(适用于货物检查)”
原内容:
▲*.**.* 违禁品智能识别设备外观尺寸不大于**************** (长*宽*高),整体质量不高于***。为节省空间,须安装在*光安检机内部,不需要占用外界的空间和电源接口。
变更为:
▲*.**.* 为节省空间,违禁品智能识别设备须安装在*光安检机内部,不需要占用外界的空间和电源接口。
(四)招标文件
删除所有“提供具有***或****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 **:**:**(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海关
地 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自由大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号鑫海锦江大酒店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