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2025-09-12
湖北/荆州 中标结果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湖北/荆州-2025-09-12 00:00:00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荆州市本级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荆州市白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白云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 (万元)

综合评分法: **.**(分)

工程类

名称: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完成洪湖保护区实施基于无人机播种技术的野莲恢复试验工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自收到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一年内完工。

项目经理:万启军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王嗣毅(包*)、刘胤(包*采购人代表)、赵文艳(包*组长)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

*、评审地点: 谈判二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收取标准的**%计取。

*.支付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或其他电子支付。

*、收费金额: *.*****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 湖北省荆州洪湖市新堤街道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正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解放大道***号汉口****项目一栋**层*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紫涵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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