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城北小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25-09-12
湖南/怀化 中标结果
辰溪县城北小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怀化-2025-09-12 00:00:00

辰溪县城北小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城北小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农奔康农产品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辰溪县城北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供应服务项目(合同)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城北小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包*

*、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辰溪县城北小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大米、食用油、蔬菜(水果)、豆制品、干货、调味品等),具体详见合同书。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柒万肆仟贰佰叁拾贰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

湖南农奔康农产品有限公司

辰溪县城北小学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大米、食用油、蔬菜(水果)、豆制品、干货、调味品等)

详见合同书

详见合同书

*

当月询价定价的**%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及地点及付款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 *******

地点:辰溪县城北小学学校食堂

付款方式:

*、货款原则上一月一结,下月**号或**号前据实结清上月货款。乙方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甲方认后予以支付。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

*、甲方支付款项均需通过行政审批,如因甲方资金计划改变、审批流程延误等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支付延期应付款项的利息,亦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甲方与乙方应友好协商确定延期付款方案。

*、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可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变更收款账户,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九、合同主体

方:辰溪县城北小学

方:湖南农奔康农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张正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余兰兰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支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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