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舟山鑫泰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5-09-12
浙江/舟山 变更澄清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舟山鑫泰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浙江/舟山-2025-09-12 00:00:00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舟山鑫泰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变电站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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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舟山鑫泰海工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舟山鑫泰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变电站新建工程核准的请示》(鑫泰字******号)文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适应海工装备产业发展新形势,满足大型船舶修理改装需求,促进舟山船舶修造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舟山鑫泰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舟山鑫泰海工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西白莲岛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新建****变电站一座及相应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配电装置楼****平方米,辅助用房***平方米,同时建设戊类堆场*****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工期和招标: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舟山鑫泰海工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舟山鑫泰海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页无正文)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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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号普发改审〔****〕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舟山鑫泰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变电站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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